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5-06-02 发文部门:
作者:李桂兰 点击:
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
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,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;各省直管试点县(市);省直各单位: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15〕973号)要求,在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期间,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举办以下活动:
一、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报告会
(一)时间:6月16日上午9:00。
(二)地点: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98号省图书馆阅览楼三楼报告厅。
(三)参加人员:省直各单位节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名。
二、组织参观考察绿色回收和节能照明企业
(一)时间和地点:6月17日,具体安排见附件。
(二)活动内容:参观江西中再生公司,实地了解绿色回收流程、危险电子废弃物拆解过程;参观晶能光电节能照明产业园,实地了解LED产品发展及应用。
(三)参加人员:省直各单位节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名。
(四)有关要求:请于6月10日前将各单位参观人员名单发送至省公节办邮箱(jiangxijnb@163.com),并按参观考察安排准时参加各项活动。
请各地区、各部门在积极参加我局有关活动的同时,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召开报告会、展览会、推介会、现场会,开展节能知识竞赛、科普展、主题讲座、作品征集活动,举办新能源汽车推广、能源紧缺体验、绿色低碳出行、废旧物品回收、抵制过度包装等主题宣传活动,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,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。同时,要紧紧围绕“节能有道”主题,广泛宣传本单位、本系统节水、节电、节油、节气、节煤、节材、节粮、新技术新能源推广、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好经验,好做法;紧紧围绕“节俭有德”主题,大力宣传本单位本系统公共机构涌现出的节能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。我局将对省直单位宣传组织情况进行现场抽查,并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对各单位系统涌现出的典型经验、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进行系统宣传报道。
节能宣传周期间,请各地区、各部门及时将当天宣传活动的文字、图片资料发送我局节能处邮箱(jiangxijnb@163.com),我局将选择优秀稿件在局网站刊载,优秀的将推荐给国管局及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情况请于6月25日前报送我局节能处。
江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
2015年6月1日